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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教学办[2010]13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实施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直接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关高校和社会稳定,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作为维护教育公正、公平的大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此次电子注册工作。

  二、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复核工作

  一是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301号)精神,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如实注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将未录取和未报到的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情况发生。要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复核力度。采取对比录取照片、复核档案材料等多种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对与在校生重姓名重身份证号的新生暂时不予注册学籍,待查明情况后再予注册。今年还首次将研究生新生纳入重名重号清查范围。新生学籍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确因高考报名过程中误填、错登等原因需要更改信息的,应该在新生注册取得学籍后办理,一个学历数据只能修改一次。各高校有关新生复查的记录必须存档,包括有学生本人和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要严格管理,以随时备阅。

  二是加强前置学历的复核。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同时,进行前置学历的复核,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是启用普通高校新生招生数据报送系统。2010年,启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送系统”,省级招办通过该系统报送所有本专科高考录取数据,该系统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平台对接,各高校可即时查看录取数据报送、审核、运行轨迹。充分利用好招生数据报送系统,督促生源地省级招办及时补报有关录取数据,不留遗留问题。

  四是做好特殊类新生注册。各高校举办的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转段及2010年五年一贯制新生预注册等各种办学形式录取的新生(以上统称“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由高校按《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标准》和《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考生号编码规则》的要求输入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名单信息,携带当年录取审批表(升段名单)原件、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光盘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到我厅学生处审核,由教育厅统一汇总后报教育部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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