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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的通知

  联系人:热合曼江·居马

  联系电话:0991-2558207  13669916561

  (三)论文上报: 联系人:缪飞

  联系电话:0991-2568513  18999861255

  附件:1.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副主任: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张永钦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艾尔肯·阿不都热依木 新疆艺术学院院长
  同继敏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章立新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塔来提·吐尔地    新疆艺术学院副院长
  成 员:安尼瓦尔·吾斯曼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赵建伟       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团委书记
  热合木吐拉·吾买尔 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
  热合曼江·居马   新疆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宋明广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干部

  附件2:
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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