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热合曼江·居马
联系电话:0991-2558207 13669916561
(三)论文上报: 联系人: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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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副主任: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张永钦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艾尔肯·阿不都热依木 新疆艺术学院院长
同继敏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章立新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塔来提·吐尔地 新疆艺术学院副院长
成 员:安尼瓦尔·吾斯曼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赵建伟 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团委书记
热合木吐拉·吾买尔 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
热合曼江·居马 新疆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宋明广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干部
附件2:
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