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表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博士在职毕业研究生赴外地就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照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层次

 

硕、博士学位

(证号)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入学前户口、

档案所在地

 

家庭主要

成 员

 

是否同意退还全部培养经费及交纳违约金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赴外地调节就业主要理由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教育厅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