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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三)毕业生资格审验时,学校要提供有学籍毕业生相应年份招生计划(含教育厅下发的当年追加计划);2003级以前在教育部下发的招生库中没有学籍的毕业生,学校除以正式文件形式说明情况,还要携带自治区招办的院校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备查;成人高等教育直升本、广播电视大学省级开放教育等类型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时要提供有关文件(直升本批复文件、省开学员登记备案册)等材料备查。学生学籍异动的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如我厅批复的转学审批手续、批准的学校校内专业调整报备文件;因特殊原因确需要更名(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准更名)的毕业生,要提供本人申请、登报更名启示及原籍公安户籍证明。

  (四)各高校要在资格审验完毕后,用我厅下发数据在本校的学籍管理系统生成毕业生库,编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号,客观写实地填写打印毕业证书,凡不如实注明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各高校要认真对照由中国图片社下发的应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并组织好学生核对自己的信息,利用学籍管理系统与下发电子图像信息光碟连接校对,及时勘误错误信息,确保在编制完成电子注册编号等完整信息时,使每名毕业生身份证号与其本人的电子图像以及身份证号命名名称相对应,保证我区数据上传后毕业生学历能够顺利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查询。

  (六)各高校应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将201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据、电子图像刻制成光碟,连同文本和责任报告书(见附件2)上报我厅。文本包含201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名单、教育部招生数据库中没有学籍的毕业生说明情况的文件及名单,以及整体工作总结,其中毕业生名单信息要求与上网数据的信息必须完整一致,用A3纸张打印,封皮必须由学校(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闫晓东 联系电话:7606190

  翟玉芝 联系电话:8899408

  附件:1.2011届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

     2.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实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责任报告书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
审查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

日期

院校名称

日期

院校名称

11月29日

塔里木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和田教育学院

阿克苏教育学院

12月8日

新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11月30日

新疆教育学院

 

12月9日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12月1日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钢铁职工大学

乌鲁木齐军医学院

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12月10日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12月2日

新疆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2月11日

昌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12月3日

新疆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2月13日

伊犁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12月4日

新疆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12月14日

新疆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12月6日

石河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兵团教育学院

喀什教育学院

12月15日

新疆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12月7日

喀什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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