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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1991年至2000年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1991年至2000年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教学办〔2010〕15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对1991年至2000年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登记的通知》(教学函〔2001〕8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在2002年对1991年至2000年我区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了审查,并上报教育部进行了登记。但是,由于因年代久远、学籍人员变更、院校撤销、合并等因素,在2002年高等教育学历十年回头登记工作中对部分学校、年级、班级及个别学生的学历出现遗漏登记,这部分学生迄今为止无法在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在其涉及学历的使用、认定等许多方面造成不便。经研究,决定对各类高等教育当年遗漏学历证书进行补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补登记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工作的时间与地点

  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请各高校按照要求携带当年的招生计划、自治区招生办的简明录取花名册、学习成绩册、毕业生登记大表,以及加盖学校校长和学校印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1年至2000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补登学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等材料,到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报审补登记数据。

补登记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范围

  1991至2000年我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本次补登工作的重点是撤并各类高校,以及当年经批准承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补登记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工作的数据库要求

  按照2002年教育部下发的统一编制的数据采集软件和学历数据信息字段的要求进行补登记(见附件)。

  补登记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工作尽管数量不多,但是遗漏学历分散多年,材料零星,开展工作较为繁杂,为此特别要求各高校及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本着对毕业生负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1年至2000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补登记学历信息登记表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1年至2000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补登学历信息登记表
序列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名称培养层次毕结业结论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长鉴名发证日期证书编号证书序列号录检编册录检编页录检编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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