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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教育厅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教育厅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教厅办〔2010〕4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教育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厅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在自治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部署,对教育厅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常规管理;及时掌握和解决影响网络安全运行方面出现或存在的有关问题,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的防止或降低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工作的安全。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马文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唐晓冰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唐洪彬    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马俊萍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韩春玺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盛敦川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毛文新    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周拥军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米吉提    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张 蕾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向 阳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孙秀江    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王莉莉    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处长

  韩建新    自治区电化教育馆馆长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唐洪彬同志兼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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