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自治区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新教师办〔2010〕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促进全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将对2010-2012年自治区新聘学前双语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民族政策和学前双语教育基础知识及教学理念为内容的集中培训,进一步坚定新任学前双语教师从教信念,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使其胜任学前双语教学岗位要求,为从事双语幼儿教育打下良好的职业基础,确保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质量,为学前双语教学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承训院校
自治区2010年10月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前双语教师2786名。其中,由新疆师范大学承训998名(阿克苏地区253名、阿勒泰地区161名、和田地区584名),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承训1788 名(喀什地区1105名、巴州99名、博州37名、昌吉州21名、克州154名、塔城地区116名、吐鲁番地区13名、伊犁州203名、哈密地区40名)。
三、培训时间
2010年10月自治区第二批新聘学前双语教师岗前培训于2011年1月17日- 27日进行,为期11天(含报到一天),计78课时。
四、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幼儿教育方面的理论、政策法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与素养,双语教学工作与实践探究,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园活动设计及班级管理,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及教学技能;2.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政治思想和师德教育,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等。
(二)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授课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任务驱动、示范教学等方式。根据培训目标、内容和任务,把集中与分班方式结合起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承训院校要依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2010年自治区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见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教学方案,落实并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学前双语教师岗前培训,是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及《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民〔2010〕8号)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承训院校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搞好学前“双语”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要特别关注对新聘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学员管理,从严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