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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下载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特别需要注意:外语程度的填报信息直接关系到录取后的培训安排,需据实填写,并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成员及所负责工作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5.国外单位邀请信
  申请时若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含)。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此处所提供材料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8. 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请在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套,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 申请人应及时将三套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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