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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新教外办〔201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学: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子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为支持我区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提升中学英语教师教学质量而设立的,每年选派优秀中学英语教师赴英国里丁大学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1年该项目的各项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关于项目实施地英国里丁大学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的简介、教学方式、选派计划等内容请查阅《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介》(详见附件1)。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附件2)和《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介》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派出费用

  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基金委与我区地方支持经费共同承担。

  四、申请程序

  (一)请申请人员查阅《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介》,确定申请资格。

  (二)请申请人员于2011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截止日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请参阅《2011年“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网上报名须知》(详见附件3)。

  (三)请申请人员查阅《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4),按要求准备材料。

  (四)申请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格》由各派出单位(申请人工作单位、出资单位)负责填写、盖章,不得由本人填写。各地、州、市中学的申请材料统一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外事或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各高校附属中学的申请材料由各高校外事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厅直属中学的申请材料由本单位外事或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请受理

  各单位负责部门检查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完整齐全后,出具正式的公函及报名统计表,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至我厅外事处,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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