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新教外办〔201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自2003年我厅启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以来,其子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每年均选派我区各高等学校、各地、州、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修。为做好2011年该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关于项目实施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经济政府学院的简介、课程安排、主修内容、教学方式、选派计划等内容,请查阅《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详见附件1)。
二、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应符合《2011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附件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附件3)规定申请的条件。
三、派出费用
该项目录取人员派出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区地方支持经费共同承担。
四、申请程序
(一)请申请人员查阅《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确定申请资格。
(二)请申请人员于2011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日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请参阅《2011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须知》(详见附件4)。
(三)请申请人员查阅《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5),按要求准备材料。
(四)申请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格》由各派出单位(申请人工作单位、出资单位)负责填写、盖章,不得由申报本人填写。申请材料由各派出高校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外事或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五、申请受理
各单位负责部门将书面材料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检查完整齐全后,出具正式的公函及报名统计表,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报至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古丽娜尔·肉孜 国建强
联系电话:0991-7606017 7606020
地 址: 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607室
附件:1.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2. 2011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