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渠道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完善自治区统筹招聘机制,继续实施并扩大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协调做好教师招聘、待遇落实、服务期满安置等工作。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统一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以及解决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有关政策精神,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4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第三轮中小学教师编制的科学核定。完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做好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和解释工作。改革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试行设立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完成2011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全区学前及中小学教师实名制数据库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效率。
42、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提高高校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协助教育部举办第二期新疆中小学校长骨干培训班,继续做好中小学校长影子培训工作。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系统高校领导、中青年干部、县市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参加内地研修、挂职锻炼、任职交流、党校培养、教育行政学院培训。
八、改革开放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43、积极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启动“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新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学校合作培养石油化工人才的模式”、“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探索建设支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加强中小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以及“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等10个项目的改革试点工作,力争试点取得成效。
44、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全区教育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各项工作战略规划。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努力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继续争取和完善与境外各类教育国际合作项目,不断拓宽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领域,逐步建立与周边国家高校合作机制。以重点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扩大接收外籍教师、留学生规模,启动国家和自治区来疆留学示范基地建设。严格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管理,做好新疆籍自费留学生的管理、奖励和服务。
45、积极做好周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中亚汉语教材、奖学金、教师志愿者培养储备派出等重点项目。完成哈萨克斯坦两所孔子学院揭牌工作,加强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高校和中学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境外大学汉语中心和中小学汉语课堂。办好中亚孔子学院“巡演、巡讲、巡展”活动,继续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推介等一系列汉语国际推广项目,注重质量、拓展功能,使汉推工作深入开展。
46、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全区中小学推广“教育信息化有效应用年”活动,以普遍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为根本,加强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实施《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计划》,以服务双语教学为重点,以“新疆远程教育网”为依托,加大远程教育设施投入、资源建设和应用体系建设。召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深入实施与移动公司的“教育信息化全面合作协议”,推进教育系统专网的建设,建立并全面联通全疆教育系统的电子公文与信息报送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47、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充分发挥自治区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民办学校及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九、促进公平 着力解决好教育难点热点问题
48、加强助学工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涵盖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实施办法》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加强助学工作考核体系和信息反馈网络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教育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加强管理、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奖励及资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49、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指导各大中专院校自2011年起将就业和创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拓宽就业渠道,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工作。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0、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认真做好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方案调整后的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方式改革,精细工作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确保高考改革平稳过渡。加强考务管理的科技防范,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非法招生中介欺诈行为。严格内高班、内初班、自学考试以及非学历考试等各类考试招生的管理和监督。
51、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定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基层纪检干部结构和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继续加强对教育系统内部特别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落实教育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十、优化服务 提升行政机关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