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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4、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联合体育部门制定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开展校园足球普及工程。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组织好各类竞赛活动。制订《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完善全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三、夯实基础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5、坚持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强 “校财局管校用”管理模式,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协同财政部门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核定。全面实施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民汉合校普通高中为重点,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6、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场会议,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探索建立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抓好《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督查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逐步化解“择校”问题。
  17、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职能,加强各级教研队伍建设,增强研究与指导教学能力。适时召开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工作会议,建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县”,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大新课程教师培训、骨干研修、教材建设、课题研究、专家指导力度,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激励机制。启动中小学实验室教学和建设的评估指导。制定高中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推动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改革,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运行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综合评价功能,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18、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贯彻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完善我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好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总体水平的提高。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四、内涵为主 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质量
  19、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创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推动机制,指导各地切实做到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拓展东西部合作和南北疆合作,启动实施内地新疆中职班。在国家现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基础上,启动实施由自治区财政支持,免除南疆三地州及乌什县、柯坪县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及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即实行 “三免一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20、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好“十一五”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与管理监测工作。在国家支持下,率先启动实施南疆四地州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组织实施“十二五”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努力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21、狠抓中职学校内涵建设。加强和改进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能力评估,组织实施好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自治区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积极支持一批民族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争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地方特色教材研究开发工作。继续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努力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
  22、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十二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师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工作进程。
  23、做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鼓励农村中学和县级职教中心,在各级人社部门的支持下,面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24、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对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师资的培训,继续做好全民学习周活动和职工教育统计分析工作。完善自学考试及助学管理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和部门委托考试,规范社会助学行为。
  五、重在质量 增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综合能力
  25、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分类发展、提高质量”的思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突出办学特色为指向,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全区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与调控,努力提高我区高校自我发展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高等学校转学规定,严肃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26、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落实专家教授为本科低年级学生授课制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校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强化预科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汉语授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加强图书资料、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地方特色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全方位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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