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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推动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对全区教师的津贴进行了调整提高,进一步增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继续开展教师资格网络认定工作,全年认定2.96万名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组织完成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
  八、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创新教育体制与机制
  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成功举办“中国新疆-俄罗斯阿尔泰边疆区高校国际合作会议”、首届新疆外国人汉语及中华才艺大赛,搭建我区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教育合作的有利平台,促进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学习。继续开展好与澳门特区各类教育合作。扎实推进公派出国留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教育系统共派遣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86人,派遣短期出国(境)人员321人次。积极引进国外智力,聘请外籍教师248人。推动中外学校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和学分互认,争取和落实各类教育国际交流项目和奖学金项目,加强留学生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和师资培养,提高学历生比例,全区在校外国留学人员规模达到4096人。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全面推进汉语国际推广项目,有效提高我区教育国际化水平。圆满完成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揭牌仪式系列活动,加大中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招收1745名汉语奖学金生。加强汉语师资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训262人,派出128人。积极研发出版汉语教材,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加强汉语国际教育问题研究。周边国家孔子学院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第一批四所孔子学院累计注册学生4000余人,第二批孔子学院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规范管理民办教育发展。成立自治区民办教育学会,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与管理。依法将3所民办学校移交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终止2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暂停1所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对有关民办学校(机构)开展了督导检查。
  九、夯实教育保障基础  促进实现教育公平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2010年下达全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20.5亿元,较2009年增加2亿元。其中:新增2.2亿元,将农村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从300元、500元提高至400元和600元,使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受益;新增投资1.3亿元,先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将小学、初中每生每学年500元、750元的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和1250元,使全区近5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受益;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2.8亿元,为23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全年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补助资金1亿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5900万元;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64亿元;同时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区内初中班学生全部纳入了新机制保障范围。
  加强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201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教育专项资金75.3亿元,比2009年增加29.3亿元。高校生均经费拨款达到4857元,较上年增长789元,同时拨付4亿元化解高校债务,有力支持了我区高等教育发展。落实自治区职教专项经费1.61亿元。严格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经费决算工作获得自治区一等奖。
  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编制下达2010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全年累计落实各项投资15.8亿元,获批自治区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8.3亿元,用于各类学校校舍建设。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资金6亿元,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资金7.34亿元,用于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建设。落实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1.3亿元,规划改扩建24所农村初中。2010-2012年统筹安排10亿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财政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新建和改扩建213所中小学校舍。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落实工程建设资金1.2亿元,将解决近3000名教师的住宿问题。争取中央投入1.18亿元、1.11 亿元,分别实施了20所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19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邵逸夫赠款、逸挥赠款、明德项目以及日元贷款等项目的管理、实施。开展实验设备统计和实验教师培训,推进教育条件装备标准化建设。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不断改进“新疆远程教育网”直播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以双语教学为中心,加大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新疆教育信息网站建设,提升网站综合服务功能,加强网络系统安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教育行政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实施与中国移动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教育信息化全面合作协议”。
  全面做好助学工作。2010年共拨付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9亿元,使35.5万人次学生受到资助。同时,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自治区每年再增加专项资金1.6亿元,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使高校学生享受助学金比例由28%提高到72%。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6100万元,惠及学生7.9万人,其中对南疆三地州农村户籍学生全部免学费,其他地区农村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受益面达到25%。安排1.16亿元对全区15.5万名普通高中学生进行补助,资助面达到44.7%;拨付普通高中彩票公益金2478万元,资助2.5万人。同时,自治区财政每年新增3400万元的配套资金,将内地高校新疆籍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由2000年的16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与我区5所高校签订了158万元的贷款合同并已全部发放贷款。拨付1474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和服义务兵役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拨付4288万元高校学生伙食补贴资金,有力保障了高校学生生活。
  认真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今年,全区普通高考报考人数达到16.42万人,录取率达71.77%,较往年有所提高,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区内高校民汉生源结构的调整力度。深入实施 “阳光工程”,大力整肃考风考纪,共清退“高考移民”460余名,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招生机构23个,有效维护了高考招生的正常秩序。全年共组织15.2万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完成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14项社会考试,报考人数39.8万人次。统筹完成会考(学考)、内高班考试、内初班测试等三类共64.7万人次的考试工作,其中高中毕业会考(学考)55.3万人,顺利推动会考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渡。考试咨询、印刷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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