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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2011年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筹建会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2011年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筹建会议的通知
(新教外办〔201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有关地、州、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汉语国际教育事业,积极在周边国家尤其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家传播和弘扬中国文化,推广和普及汉语教学,特别是通过大规模招收外国中小学生来疆学习,派遣一批中学教师赴国外教授汉语,培训一批中亚外国中学本土汉语教师,建成一批中亚国家中学孔子课堂,做好中亚国家中小学汉语教材的教师培训工作,尽快使汉语课程进入到中亚国家中小学正规教育体系,2010年8月我厅下发《关于筹建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的通知》(新教外办[2010]24号),决定在现有的3所国家级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的基础上,筹建成立一批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9所中学向中亚基地提出筹建申请,提交了申请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五年建设规划和2011年项目计划等。

  经研究,定于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在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召开“2011年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筹建会议”,会期一天。请已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学基地筹建工作负责领导以及外事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10所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学介绍基地建设申请方案;

  (二)交流讨论。

  二、会议开始时间:

  3月18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

  三、会议地点: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进取楼自然观察室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11所已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学准备参加会议的PPT材料,届时由学校基地筹建工作负责领导作介绍。发言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二)请11所已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学在原提交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准备统一制式的《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2)50份,于3月14日前报我厅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13899866626@163.com

  (三)请于3月14日前填写会议回执(附件3),并传真至汉推中亚基地办公室。

  联系人:吴晓永、申建良

  电 话:0991-7606018、7606017

  传 真:0991-76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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