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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教政法〔201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统筹规划、研究部署、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和教育厅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处理推进依法行政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同继敏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李万才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马俊萍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韩春玺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赵 明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处长

  丁邦文 自治区教育厅党建处处长

  孙秀江 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盛敦川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毛文新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 蕾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周拥军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向 阳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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