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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成人高等教育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的学历复查

  (一)各高校要在新生入校时认真审查专升本新生的专科学历,我厅将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进行集中复审。

  以下情况为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不合格:

  1.专科证书被鉴定为非国民教育系列专科证书,如党校证书、人事厅证书、地方学员持部队院校证书、学历证书班证书、非教育部公布的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证书、教育部公布的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自行颁发的未进行电子注册的证书等。

  2.经审查持伪造国民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3.在我厅复查时仍未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学历,凭高校在读专科证明或是其他途径报名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新生。

  4.在我厅规定复查时间内无法提供合法性国民教育系列专科证书的新生。

  对上述专升本专科学历不合格新生,高校必须及时予以清退处理,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不留安全稳定隐患。因未及时清退出现有关问题,相关高校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伪造的国民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要进行登记并代我厅予以没收,在复审时交我厅统一处理。

  (二)各高校要对我厅下发2011级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复查数据(见附件5)认真复查核实。我厅下发的复查数据属经教育部网上核查后无法查询的,各高校要逐一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书及材料(截止2011年4月25日)、登记填报《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纸介质和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报我厅学生处复查核实,对于不符合专升本入学资格的新生,我厅不予注册,取消入学资格。为了规范审查工作,落实责任,各高校要如实填报上交我厅《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毕业证书登记资格审核责任报告书》(见附件4),以作备案,对于不按规定操作出现的问题,要追究高校的责任。

  (三)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专科学历审查要求如下:

  1.专科学历属新疆高校的,因1991年之前未回登注册的、回登注册和电子注册漏登的、回登注册信息差错等情况无法网上查询的,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录取花名册、成绩册、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成人)等相关材料备审;因身份证升位、姓名变更、少数民族学员姓名音同字不同等身份信息差错致使专科信息无法与专升本报名信息不匹配导致无法网上比对的,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户籍部门出具)等相关材料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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