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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等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
(新教职成〔201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兵团各师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2011年6月在天津举办。按照自治区《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新职领办字[2011]7号)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11年5月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指导思想和宗旨

  适应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及能力,充分展示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技能大赛的宗旨是“参与、交流、竞技、提高”,重在参与交流,同台竞技,共同提高。目的是通过大赛活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自治区有竞赛、全国有大赛”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序列,展现职业院校学生(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娴熟的职业技能。

  二、大赛组织领导机构

  大赛成立2011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厅、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为喀什地区教育局、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化工学校、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昌吉卫生学校、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新疆银兔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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