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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教学办〔2011〕8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提高学历电子注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

  2011年是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即时电子注册的第一年,各高校要从维护好毕业生利益、促进高校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高校学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教育部“三到位”“四统一”(即:“思想认识要到位、管理工作要到位、技术上要到位”,“信息标准要统一,注册代码要统一,注册内容要统一,注册时间要统一”)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好职责,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

  二、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安排

  2011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按照学校自查毕业生信息、教育厅修正毕业生信息、学校即时注册学历信息三个阶段进行:

  4月30日-5月11日为学校自查阶段。学校应逐一将毕业生实际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信平台上电子学籍数据认真比对,组织学生逐一确认、签字,对学校权限内的不符信息及时进行修正。

  5月12日至26日为教育厅修正信息阶段。各高校应在自查基础上,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到我厅办理相关信息修正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由延误引发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相关学校承担。

  5月27日至7月10日为学校即时注册学历阶段。届时我厅将开放工作端口,学校可将学信平台上修正后与毕业生实际完全相同的信息进行学历即时注册。10月10日至11月10日我厅将再次开放工作端口,学校可将补考后成绩合格及因其他原因延缓发放的毕业证书进行注册。我厅今后将不再安排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补注册工作。

  三、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真理清2011年毕业生情况,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错)的原则,对拟申报的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要按照程序和步骤正确操作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系统,项目内容要按教育部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齐全,关键字段不得为空,在上报前要反复进行合法性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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