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改革,适应需求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就业和招生的联动机制,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坚决缩减和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的招生,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减少招生,就业率连续三年不足30%的专业要停止招生。积极扩大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高职教育,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稳步发展本科教育,更加重视培养应用型人才,重点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对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等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将学生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使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同时成为毕业生择业、企业考核录用人才的重要环节。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委、妇联开展的实训基地、见习基地等项目,加强校企合作,力争每所学校、每个院系、每个专业都有相对固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服务,推广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的枢纽和桥梁作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多种服务。
组织开展适合高校学生的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前培训。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
四、加强教育,积极引导
做好毕业生就业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就业教育活动,并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毕业生深入了解国情、区情,了解社会和基层,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值。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及创新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事迹,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社会急需岗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大中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就业岗位不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招人困难、毕业生有业不就和无业可就的就业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