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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暨送教培训活动的通知


  3、少数民族教师须为民考汉教师,或者能够适应汉语言授课。

  项目管理员遴选条件:

  1、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具有网络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具有必要的时间保障。

  (三)送教培训

  培训对象为乌鲁木齐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和伊犁州的高中教师,同时按照就近原则,尽可能多的辐射周边地区一线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内容:高中新课改的理念及意义,远程培训的特点、目标任务、课程内容、培训流程,远程培训平台的操作使用流程与要求,参训学员网上学习交流和线下学习研讨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网络研修的管理与监控。

  (二)远程培训内容:分为培训课程和研修活动。培训课程包括高中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和高中新课程学科培训;研修活动包括培训课程研修及学科专题研修。

  (三)送教培训内容:以网络远程培训为基础,根据参训教师的培训需求和反馈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着力解决教学一线教师面临的实践问题。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形式:采取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实践操作,由继教网选派课程专家及网络平台技术人员组成培训专家团队,对学科专家、各地(州、市)培训部门负责人、各高中校领导或培训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为全员培训作好培训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的准备。

  (二)远程培训形式:采取班级化管理,学员在线学习方式进行。参训教师在项目网站注册、学习、在线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答疑。由新疆师范大学按学科组建网络虚拟班级,参训学员按学科编班,每班100人左右;每班选派1名熟悉网络培训的优秀骨干教研员或骨干教师担任辅导教师,负责组织学员线上集中学习,有条件的地区组织教师进行线下集中研讨。

  (三)送教培训形式:采取集中面授形式,组织专家团队赴有关地(州、市)进行面对面辅导。

  五、培训学科及承训机构

  (一)集中培训:由新疆师范大学组织。

  (二)远程培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由新疆师范大学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研修网共同承担培训实施工作。培训学科及名额分配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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