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暨送教培训活动的通知
(新教师办〔2011〕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师范大学:
根据国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08〕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自治区高中课改工作,提升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教育厅委托新疆师范大学、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和新疆教育出版社共同举办2011年自治区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班暨送教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自治区高中教师学科教学能力提高为重点,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通过建立网络研修平台,对参训教师进行以新课程为基础的系统学科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定位和教学要求,重点解决一线教师在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促进全区教师网络研训骨干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对象、计划及遴选条件
本次培训分为管理者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及送教培训三个部分。
(一)管理者集中培训
培训对象为自治区级学科专家、各地(州、市)教育局培训部门负责人、各高中(以汉语言教学学校为主)分管培训校级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共16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远程培训
培训对象为自治区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高中学科教师,计划培训3000名。同时要求各地(市、州)、各高中学校指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担任地市项目管理员和校级项目管理员。
参训教师遴选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络使用交流能力,平均每天能保证2个小时左右的上网学习时间,具有参与网络学习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