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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区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注重服务、注重质量、注重安全、注重医德的舆论氛围,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各单位还要通过张挂固定式横幅、大型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橱窗、编写活动简报等方式,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及时报送信息,全面掌握活动进展

  各盟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请各盟市卫生局将本盟市“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设置、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和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卫生厅医政处。盟市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好一满意”活动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盟市卫生局于每月1日前,将本辖区上一个月的活动进展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卫生厅医政处,重要活动随时上报。

  联 系 人:吴进龙、宝 洁

  联系电话:0471-6957817

  电子信箱:nmgwstyzc@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实施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入简称“三好一满意”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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