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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蒙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蒙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1〕432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蒙医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蒙中医药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39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蒙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蒙字〔2011〕402号)的安排,卫生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0年蒙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工作目标

  对照2010年蒙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从人员配备、临床科室建设、重点专科建设、药事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强化以蒙医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在引导和促使蒙医中医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蒙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二、检查评估工作分工

  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2010蒙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专家手册》和《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组建检查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检查评估工作情况。

  各盟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当地检查评估专家库,派出赴外地检查评估的专家(名单见附件2),安排当地迎接检查评估的各项工作(包括与专家组对接、准备《专家手册》、安排检查评估单位顺序、协调接受检查单位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及专家组检查期间食宿、乘车等有关安排)。

  专家组按照《专家手册》中的职责和要求完成检查评估工作,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检查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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