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受理信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查力度,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切实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健全信访案件受理、复查、复核制度,完善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依法分流信访问题,促进信访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
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市、县区政府每年必须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读班。逐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二)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计划,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集中培训,举办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专题培训,开展法制大讲堂、双休日干部学校等形式的日常培训。
(三)落实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评价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奖惩和干部任免挂钩。
(四)加强法制宣传。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形成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七、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县区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并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指导;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