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听证、审查、发布、监督、备案存废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四)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和高效便捷、低成本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映;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
(五)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脱钩;行政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基本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得到加强;行政效能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基本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再通过行政管理予以解决。在改善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制定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发展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2.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区事权。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3. 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规范行政审批时限、环节和流程;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条件,整合全市政务网络资源,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全方位电子监察为手段,以全面打造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流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制度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作用。
4. 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对财政资金项目实行评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评估。认真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缴分离制度,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