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1〕3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并趋于好转。 但是,我省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转变,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为巩固前一阶段食品安全整顿成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 1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食用农产品环节。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 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 重点加强蔬菜、稻谷的农药残留监测与抽查,依法严惩违法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点)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 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