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利用媒体网络,建立健全基层健康宣传体系。采取多种方法,深入社区、家庭宣传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持续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责任部门:卫生)
33.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加快市精神病院改扩建步伐,2011年底前要全面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定位、执法服务和工作方式的转变,要突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执法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履职作为。(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卫生、民政)
(五)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创新建立医院运营机制。
34.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试点工作任务。东丰县医院列入县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新路径。市、县区政府逐年加大对公立医院在基本建设、设备改造、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待遇和政策性亏损等方面的投入。落实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整合优化医疗资源,加快提高全市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群众分级医疗需求,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社、食品药品监管)
35. 继续向国家高端医院和学府选派专业技术骨干50人、省级198人、全科医生160人进行培养,打造高技术服务团队。按省里安排计划采取“5+3”模式(5年本科普通医学教育+3年住院医师专科培养),落实培养对象,努力开展医师规范化培养,尽快解决看病质量不高问题。(责任部门:卫生、人社、财政、教育)
36. 在所有市公立医院推行院长任期制,在市中心医院开展院长年薪制试点,实现医院法定代表人治理,为全面实行政事分开奠定基础。院长由群众推选,市卫生局党委任命,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两届。(责任部门:卫生、人社)
37. 从2011年4月1日起,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市直医院以2008年底的档案工资为基础,市直公卫单位以80%的工资为基础,其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通过绩效考评,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劳优得,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卫生、人社)
38. 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要低于全省同级医院的平均水平,医务人员的利益不能与病人的利益对立。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卫生、发展改革、人社)
39. 市直公立医院全体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个人应缴费部分由所在医院代扣代缴,集体缴费部分由医院和市财政各分担50%,其退休人员的补缴部分由医院承担,彻底解决公立医院职工养老保障问题。(责任部门:社保、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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