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辽源市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规划》的意见
(辽府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做出了关于批准实施《规划》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致力于发展经济,造林绿化,兴林富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化美化活动蓬勃开展。特别是开展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活动以来,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充满期待。因此,实施好《规划》,更快更好地开展“五城联创”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调动全市、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美化辽源大地活动,对于改变我市城乡生态、生存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促进和谐,让我市人民生活的更加美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审时度势,明确未来十年《规划》的目标任务
《规划》以扩大城乡绿化总量、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为总目标,以创建省级园林城、生态城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标准县为重点,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4.47%,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县级以上公路和60%以上的乡级公路达到绿化美化标准;农林牧场、厂矿、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驻地70%以上达到绿化美化标准。基本实现城区园林化、村屯林围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家庭花园化的绿化美化目标。重点实施城镇绿化美化、村屯绿化美化、绿色通道、树种结构调整、森林培育、工矿区植被恢复等六大工程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