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要强化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各地政府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10〕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认真执行好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制度,落实好《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黔安〔2010〕7号)的有关规定,切实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能有效运转、发挥作用;要举一反三,将驻矿安全监管员制度逐步推广至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

  2、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完善具有独立责任承担能力的安全生产评价、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司法鉴定等服务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实行相关从业人员的黑名单公告制度,并降低或取消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资质。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和补偿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定期分析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企业安全生产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以工作保目标、以目标保安全、以安全促转变,督促工作任务进度,严格控制考核指标。每季度通报一次事故控制指标情况。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监管要求,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驻安企业、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中央驻安企业、省属企业要积极配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不得设置安全检查障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