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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辽河油田职工义务植树3万株。

  2.辽河油田各单位提升景观,植树2万株。

  责任单位: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处

  (五)辽滨沿海经济区绿化任务

  新增绿地面积200公顷,植树10万株,载草花100万株,建植草坪60公顷,垂直绿化植物完成1.5万株,值绿篱5.5万延长米,摆盆花20万盆。

  建设1号路延长段(38号路至二界沟街道)、4号路二标段、5号路、环岛路盘锦段、38号路北段(1号路至新荣线)等路段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公用事业管理部

  (六)县城、建制镇绿化任务

  新增绿地面积5公顷,义务植树8万株,栽草花100万株,建植草坪3公顷,垂直绿化植物完成0.5万株,植绿篱0.5万延长米,摆盆花6万盆。

  1.盘山县新增绿地面积2公顷,植树3万株,栽草花50万株,建植草坪1公顷,垂直绿化植物完成0.3万株,植绿篱0.2万延长米、摆盆花3万盆。重点抓好沟盘运河景观带建设,县直各单位庭院绿化、小区绿化和太平镇、高升镇、沙岭镇、东郭镇等建制镇绿化建设。

  责任单位:盘山县城建局

  2.大洼县新增绿地面积3公顷,植树5万株,栽草花50万株,建植草坪2公顷,垂直绿化植物完成0.2万株,植绿篱0.3万延长米,摆盆花3万盆。重点抓好大洼镇、田庄台镇、田家镇、新兴镇、二界沟镇等建制镇绿化建设。结合交通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建设标准,圆满完成县城、建制镇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大洼县城建局

  三、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步骤及资金安排

  (一)2011年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分5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1年3月末前,做好宣传动员和绿化任务的分解落实、绿地规划、资金落实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并做好绿化苗木、花卉、绿化机具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开展植树月活动,严格按照绿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日至7月31日,重点完成灌木、草花、草坪栽种任务,同时做好花卉街路摆放工作。

  第四阶段: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全市绿化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和评比,迎接省“绿叶杯”竞赛检查。

  第五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末,做好植物越冬防护工作,安排冬季植树任务及下一年度绿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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