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就我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三农”问题、民生工程、环境保护、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截止3月中旬,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交办转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83件。其中,代表建议119件(重点建议7件),政协提案168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落实承办责任制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办理工作机制和承办责任制,保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落到实处。要落实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全责,要亲自调研部署,解决难点问题;落实政府办公部门督办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督察室的综合、协调、督办职能,加大办理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体办理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办理质量
今年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为:办复率100%,承办单位与建议人、提案者见面率100%,问题解决率75%以上(重点建议90%以上),代表、提案者满意率98%以上。
各级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大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急需办理的,要急事快办,及时答复反馈;对应解决且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少数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代表、提案者解释,说明实际情况。
按照“统一交办、分级办理、归口办理、答复反馈”的工作流程,各承办单位要在深入调研、与建议人提案者沟通后形成正式答复函。答复函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填写《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征求意见表》或《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征求建议人、提案者的意见后,一式两份报市政府督察室。
3.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办理时限内办结
按照省、市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和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的要求,今年办理工作时限安排是:8月末前办理完毕;涉及财力投入、落实难度大的延至9月底;10月份迎接市人大、市政协对重点建议、难点件的督办;11月份市政府将办理情况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进行报告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