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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盘锦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蹇彪(市长)

  副组长 刘兴政(副市长)、李志杰(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张贺堂(市政府副秘书长)、盖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杨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子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岩(市财政局局长)、王太水(市教育局局长)、蒋立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林秀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尚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曾兆平(市卫生局局长)、李之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志焕(市规划局局长)、齐昌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晓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鲁晓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宋连峻(盘锦供电公司总经理)、吴德兴(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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