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十二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新增1500亿元,建设、培育“十大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十大生产资料市场、十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十大零售商业中心”,培育5家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30家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培育5家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30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城乡商业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积极推进综合超市和社区商业、县城购物中心网络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汇集的城市商业网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商品零售网络建设,再建5000个农家店、100个日用品或农资配送中心,使全区乡、村农家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促进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五)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推动传统百货店商品经营结构和业态调整,发展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品牌专卖、系列专卖、特种商品专卖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性较强的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合理布局大型综合超市。加快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商品配送能力。适应网络购物的发展趋势,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以网上销售促进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粮食局、供销社)
三、工作分工
(一)自治区商务厅作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和培育工作,会同土地、规划、财政、税收、金融及相关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扶持政策。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将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列入本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