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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6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对商品市场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国际性商贸基地,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新格局。发挥市场流通的先导作用,以完善市场推动消费的增长,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广西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商贸基地,实现与广西全区、泛珠三角、内陆腹地以及东盟之间商品的无障碍流通,建成有较高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沿海、沿江、沿边商品市场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二)发展大流通。到201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00亿元,年均增长16%。新增商业网点53万个,人均新增商业面积0.2平方米;新增连锁门店达到2500个,连锁配送比例提高到80%以上;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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