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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推荐程序。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
  (二)评审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其中,申报重点资助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申报其他资助的视情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答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提高申报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把基础好、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各类申报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资料下载”页面下载,网址:http://www.he.lss.gov.cn/。
  (三)各地、各部门务必于7月15日前,按规定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文进、王晓军;联系电话:(0311)88616777、88616803。

  附件:1、申请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
     2、2011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申请表(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申请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历

获得称号

及时间

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获主要奖励和发表论文、著作等情况

申报资助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

申报资助 金

(万)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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