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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1]14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
  为加强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力度,积极为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的快速成长提供条件,不断提高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改善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专业和年龄结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今年继续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从事的研究项目择优进行资助。现将申报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1年度申报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范围是:
  1、2007年度和2009年度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2007年度和2009年度入选的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
  3、2008年以来已获得国家或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不在本资助范围。
  二、资助类别与额度
  资助共分三类:
  (一)重点资助,额度为每项8-10万元。
  (二)一般资助,额度为每项3-5万元。
  (三)小额资助,额度为每项1-2万元。
  三、申请资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重点资助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的自主创新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应用研究类,曾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五名、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
  2、在基础科学类,具有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1部或在国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类,曾在本专业、本领域获得国家级各类荣誉奖励或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所申报的项目(课题)优先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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