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略)
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略)
4.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4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徐守盛 省委副书记、 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组长: 许云昭 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
于来山 省委常委、 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李友志 省长助理、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 葛洪元 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省监察厅厅长
瞿 海 省委副秘书长
马新建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刘明欣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宏书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晓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利君 省监察厅副厅长
罗良葆 省审计厅副厅长
张应明 省编办副巡视员
孙 敏 省国土资源厅总经济师
强国跃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克邦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由省长助理、 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省委副秘书长瞿海、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易迪武、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克邦、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员毛国平、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杨正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4:
资 产 清 查 报 表 编 制 说 明
一、 填报注意事项
(一)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分为单位清查报表和清查汇总报表两套。 单位报表由纳入清查范围内的单位(包括本级) 逐户填报。汇总报表由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填报(垂直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二) 清查出来的盘盈、 盘亏资产, 无论数量还是金额在清查表中均用增加、 减少表示; 减少的数量和金额均用正数填列。
(三) 资产清查报表固定资产的名称及分类均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凡纳入2009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单位, 可将2010年新增或减少的资产信息逐笔录入系统后导出, 并按照资产清查表的格式和资产清查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四) 资产清查中固定资产清查数要求各单位通过固定资产台账卡片与实物逐一核对后据实填列。 各单位在本次清查中清理出来的有账有物但无法继续使用(指毁损或未毁损但已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 的不良资产不单独填报, 但应对其进行整理登记, 待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 按规定处置或报相关部门批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