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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机党字〔2011〕11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现将《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
“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创先争优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卫生厅决定2011年在全区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岗位、做健康卫士”主题,以“三好一满意”为核心,按照“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要求,着力提高卫生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着力加强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公共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公共环境和秩序文明引导,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参照本实施方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树行业新风活动
  加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全员提素为根本,持续深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与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爱心奉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应有贡献。
  1.强化文明礼仪规范学习
  组织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文明礼仪规范知识,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礼仪修养和与人为善的行为规范水平。各单位要以理想信念、文明礼仪、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重点内容为核心,采取集中教育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教育,努力塑造微笑服务、温馨服务和规范服务的良好形象。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要保证时间、人员和内容 “三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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