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内卫人字〔2011〕428号)
各盟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成立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协助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共同做好自治区涉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毕力夫 卫生厅厅长
副主任委员:乌伟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委 员:张子山 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任 钢 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巴特尔 驻卫生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千爱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