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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第九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2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中旬-3月中旬)

  1.成立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王文权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徐大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伟国、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杨晓光、市人大副主任刘平为副组长的锦州市第九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街道(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的进行。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

  2.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依据《锦州市第九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组建居委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等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和选举工作进展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街道(镇)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对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委会、外来人口聚集地、新建住宅区等重点难点社区要加强关注和指导,对可能因种种原因难以按期换届选举的社区,要选派得力干部驻社区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3.抓好业务培训。市级负责培训各县(市)区民政分管局长,科(股)长;县(市)区负责培训街道(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以及驻社区包片的工作人员、民政办人员和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街道(镇)负责培训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通过培训达到人人都能熟悉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和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人人熟知选举规程,掌握选票的认定与计算方法,对不熟悉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在培训中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派到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拟在3月份召开。各县(市)区和街道(镇)也要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公示栏、信息板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投票方法,确保他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确保居民参选率达到法定人数。

  5.认真调查摸底。对那些社情复杂、管理薄弱的社区,要加大工作力度,进行重点指导,认真排查问题,积极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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