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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行控价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附件: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分解表

主 要 任 务

工 作 目 标

责任部门

主要责任人

负责价格水平的监测、监控和预警;负责市场价格秩序的治理和监管,规范价格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征收价调基金,并做好平抑物价工作;清理整顿各种收费;提出稳定市场物价的具体措施。

努力实现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物价局

马保国

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每月上旬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上月价格指数实现情况,价格走势,价格总水平分析、预测等价格信息资料。

国家统计局锦州调查队

于传国

建立健全市本级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生猪活体储备达到5000头;冷鲜肉储备100吨;食糖储备10吨以上。组织好生猪产销衔接,组织和协调我市桃园、双羊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保证平时生猪日均屠宰量600头左右,节日达到900-1000头,保证货源充足。组织好蔬菜购销工作,平时保证日蔬菜上市量25万公斤以上,节日达到40万公斤。

保证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猪肉批发价、零售价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服务业委

市财政局

毕大刚

郭志远

建立市本级粮油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制定完善粮油供应应急预案。

保证市场粮油供应充足,价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粮食局

于素芳

认真组织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增设农资直销店,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与省内外农资生产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指导督促国有农资企业经济进货、扩大储备。增加农资产品供应量。

保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化肥、农药价格的相对平稳,不超过省内平均水平。

市供销社

张 立

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对注册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要免除工商登记费用。

保证市场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

王明时

落实扶持粮食、油料、蔬菜等生产的各项政策。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全年建成20个产量高、产品优、辐射面广的蔬菜生产专业村,确保全市蔬菜生产面积和产量,平时地产菜日均上市量要达到10万公斤以上,节日达到20万公斤以上。

粮食产量达到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保证产量稳定,价格平稳。保证种子供应,价格不超过省内平均水平。

市农委

梁春生

为稳定我市物价工作积极寻找财源,广开财路,全力保证稳定物价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

为稳定物价提供充足的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

郭志远

积极代政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额不低于上年水平。

市地税局

汪彦复

履行职能,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制止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变相涨价行为,确保产品质价相符和食品安全。

市质监局

市卫生局

赵金波

刘 华

落实国家优惠政策,推进生猪生产全面发展。保证全市生猪存栏230万头以上,能繁母猪30万头以上。

发展生猪规范养殖,并保证畜产品安全。

市畜牧

兽医局

董树君

围绕稳定市场物价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对稳定物价的信心。

电视台、广播每月播发有关平抑物价的宣传报道不少于5条。

锦州广播电视台

谢树凡

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锦州日报》、《辽西商报》、《锦州晚报》等新闻媒体每月发表平抑物价的文章和材料不少于6篇。

锦州报业

集团

郑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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