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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立全市政府网站考评机制,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对于未建立网站和网站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为促进全市政府网站整体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汪东辉(市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雷(市政府网站负责人);电话:3882292、3881133。

  附件:未建立政府网站部门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未建立政府网站部门名单

序号

部 门

1

松山新区

2

市发改委

3

市经信委

4

市水利局

5

市海洋与渔业局

6

市文广新局

7

市卫生局

8

市公用局

9

市统计局

10

市外事办

11

市综合执法局

12

市金融办

13

市信访局

14

市物价局

15

市审批办

16

市公积金中心

17

市供销社

18

辽沈战役纪念馆

19

市民航办

20

市农领办

21

市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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