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点考评其是否在狠抓项目落地服务缺陷问责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服务缺陷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做到每季度对项目落地服务进行联合督查;对服务措施不落实、企业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盘政发〔2010〕26号和盘软组发〔2010〕3、4号文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参加考评单位及人员
参加考评单位及人员主要由分管招商部门的市政府领导、市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市直综合部门和项目服务管理部门、重点企业等四个层面选派参评代表组成。
(一)分管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的市政府领导6人:刘兴政、徐吉生、杨景云、姜冰、沈铁东、孙占明。
(二)市直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代表36人: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贸促会12个部门各3名代表(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招商局常务副局长和招商工作人员代表各1名)。
(三)市直综合部门和项目服务管理部门代表20人: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等10个部门各2名代表(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代表各1名)。
(四)重点企业代表60人(具体按两县四区和市直重点招商部门每月向市软环境办上报新落户、新开工项目企业情况确定)。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新落户企业代表30人(每个县区、重点经济区各5户企业,每户企业1名代表);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新开工企业代表30人(每个县区、重点经济区各5户企业,每户企业1名代表)。
四、考评方法及结果运用
实行统一部署,逐季考评,动态积累,年终评定。
(一)问卷考评。每季度由市软环境办、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参与考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考评,当场统计并公布考评结果。
每张考评问卷由“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构成,赋分标准分别为100分、75分、50分、25分。
季度考评满意率=(问卷总分÷有效问卷份数)×100%。
(二)重点考查。在问卷考评中,对参与考评人员提出在推进项目落地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并对存在涉软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盘锦市行政审批违规问责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