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
(盘政发〔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结合盘锦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动盘锦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工作目标。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
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动态、量化的评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法治观念普遍树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在行政机关内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