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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合〔2011〕29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2年度市本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此次申报的范围为: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自筹资金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请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预算单位,应先行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等申报材料。

  (二)预算主管部门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轻重缓急进行项目筛选和排序,形成本部门《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部门汇总排序表(2012年度)》,连同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上报市科委。

  (三)市科委根据《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于9月20日之前送市财政局,并抄送有关预算主管部门,各有关预算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对一上预算予以调整。

  三、申报材料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提供项目申报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附件电子版本可以在市科委网站上下载,网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页(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通知告示”栏。

  请各单位抓紧申报。

  联 系 人:市科委条件财务处 鲁东

  联系电话:23119273

  传  真:63583974

  电子邮件:ludong@stcsm.gov.cn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邮编:20000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

  2、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部门汇总排序表(2012年度)

  3、大型科学仪器的分类标准及编码(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

  预算项目名称
  仪器设施名称
  仪 器 类 别
  分 类 编 码
  申 请 单 位(盖章)
  预算主管部门(盖章)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填 表 说 明

  1、填报原则:每一台(即使完全相同)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均须单独填报本表,内容请尽量详细,以便专家评议时参考;
  2、预算项目名称指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时编报的项目名称;
  3、仪器设施名称请按照仪器设施的规范名称填写,仪器类别和所属类别编码请按照“大型科学仪器分类编码表”填写;
  4、申请单位名称请按照本单位法人机构名称正确填报;
  5、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请尽量填全,以便我们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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