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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至6月30日。期间: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5月30日至6月5日。按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2日。各活动单位要印制宣传材料,在咨询现场布置展出展板、宣传画、设立咨询台,全面展开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咨询活动,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措施和先进典型等,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理念,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三)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3至19日。各单位要针对夏季汛期和各自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部位,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管理水平。
  四、组织机构
  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负责市交通港口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各局属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和系统内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组织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各单位在内部要通过黑板报、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局将及时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对所分管行业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做到层层传达,级级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作业场所应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
  (三)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过去发生或者他人的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危险品从业人员、客运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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