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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交安〔2011〕26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107号),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6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促进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以活动促工作、促安全、促发展,确保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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