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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1年全年。
  (九)开展小区文化共建活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小区业主深入开展小区文化活动,开展社区文艺演出、爱国主义电影展播、各类文体比赛活动等社区文化共建活动,丰富广大业主业余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房管局。
  时间:2011年全年。
  (十)整顿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秩序。建立物业企业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的监督管理。确保物业服务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物业企业、街道办事处。
  时间: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全市物业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的推进,在市活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行之有效的各种保障体系,并使之逐步转化为长效管理手段。
  (一)组织保障。市物业管理活动年领导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讲评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以保障物业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组办公室要按月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每月30日前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并以简报的形式报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对活动开展好的经验、做法进行表扬、宣传,对活动开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宣传保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协调,一要将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活动开展情况等在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与创建活动同步进行,保证宣传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时效性;二要将《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广大业主的支持,提高业主的参与意识;三要典型引路,树立标杆,对企业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各企业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办公场所、服务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统一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氛围。
  (三)执法保障。各级执法部门在开展居住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应及时受理处理各物业企业上报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物业企业的协调运作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受理处理程序,真正建立物业企业与各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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