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8.夯实抓落实的组织基础。要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的建设在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职能,组织和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使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坚持“三重一大”问题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通过“创党员先锋示范岗”、“建党员先锋示范区”等形式,创新党建工作内容。

  9.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进一步统筹抓好组织、队伍、阵地和载体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群团组织自身建设水平,切实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优势,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青妇和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的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志愿行动、“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动员卫生系统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卫生改革,在推动自治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四)培育选树典型,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创先争优

  10.培育选树行业先进典型。盟市、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树立宣扬典型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严格把握选树标准,制定完善评选表彰方案,建立健全发现、推荐、培养典型的机制,坚持从基层做起,力争培养一批在全区有影响、讲诚信,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体现卫生行业特点的先进典型。要总结交流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利用新闻媒体、事迹报告会、典型论坛等形式突出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广大卫生工作者对身边的先进和优秀能够看得见、够得着、学得了,使创先争优活动的标准具体化、形象化。

  11.积极做好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利用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争创、评选活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群众参与,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引领创先争优的过程,形成党内带党外的创先争优氛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七一”前夕,全区卫生系统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2.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以庆祝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实际、立足岗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通过开展党日活动、专题文艺演出、唱红歌、演讲比赛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党史、讲党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的主旋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增强为党的伟大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决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