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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八)要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重新修订《四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要通过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现场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涉及民生工作事项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内容、程序、途径、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十)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药购销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的办事公开。

  (十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对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精心制定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规范办事行为。

  (十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在乡镇、社区建立办事大厅,整合医保、计生、低保、合作医疗等服务项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服务事项,鼓励村以“农村书屋”等形式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政务服务联络员,为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提供服务。各县(市)、区要确定1个乡、1个村和1个社区作为试点,总结积累经验,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推开。

  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

  (十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落实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上门审批等特色审批服务方式,选择部分中介机构进入政务大厅进行试点,丰富政务大厅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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